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6-12-14
各支部:
现将四川商投党委《关于转发<关于在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对离退休干部、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答复>的通知》(四川商投党〔2016〕127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共四川省粮油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
2016年12月14日